新疆高級經濟師(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評審論文要求:
根據新疆專業技術管理平臺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經濟師(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職稱評審條件》可知,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評審著作論文要求如下:
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中的2條:
(一)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課題1項以上,并通過相關部門成果鑒定。
(二)主持編制1項以上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實施。
(三)主持完成1項以上房地產業行業標準、規程、規范、導則、指南等編制,并已頒布實施。
(四)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的工作成果獲得地、州、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專業科技獎、優秀成果獎等獎項或榮譽。
(五)作為第一作者,在自治區級以上專業刊物公開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或在業界公認的高水平專業學術會議(論壇)上報告的本專業論文2篇(字數不少于3000字)。
(六)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等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