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高級經濟師
高級經濟師實行考評結合的形式,即:考生需先參加由全國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合格后,再參加由當地自行組織的評審,評審合格后,才可以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任職資格,被相關單位聘用后,才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并享受相應的待遇。
一、高級經濟師考試相關介紹
考試科目
高級經濟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設《高級經濟實務》1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高級經濟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考試時間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
成績管理辦法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
注意:考試成績有效期為5年,5年內通過評審即可拿到高級經濟師證書,若超過5年還未評審通過,再評審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二、高級經濟師評審相關介紹
評審基本流程
第一步:申報、審查
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報表,經單位審查后,報主管部門(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鑒后,報送評委會。
第二步:初審
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要求的材料簽署初步意見,提交評審組評議。
第三步:評議
評委會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辯),對其能力水平、工作業績進行量化評價,綜合評議其是否符合所申報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提出評議意見。
第四步:評審
在評審組評議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評審政策和申報材料,對參評人員的評議結果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第五步:評審結果公示
公示期內接到反映參評人不符合評審條件的情況舉報,經核實屬實的,撤銷評審結果。部分省市要求報評審資料前,將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在本單位(本地區)公示5-10天;公示結束后,相關部門要在《推薦意見表》中注明有關材料已按規定公示,群眾無異議。
第六步:最后審定、發證
對通過評審經公示無異議的參評人,由評委辦公室對其評審材料進行最后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