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不是全國統一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確定初級、中級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合格標準。根據戰略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可以單獨劃定相關地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區人才需求狀況,確定本地區本年度參加高級經濟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知識產權師)評審的使用標準。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各地區、各部門及具有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按照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開展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