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周期為2年,報考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三門科目,即可取得二級建造師證書。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項考試周期為一年,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
二級建造師的考試科目二級建造師要考《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兩門統考科目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門專業科目,即二級建造師考試一共有三門科目。
1、《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滿分120分。
客觀題:單選題70【每題1分】;多選題25【每題2分】。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客觀題:單選題60【每題1分】;多選題20【每題2分】。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六個專業】》:滿分120分。
主觀題/客觀題:單選題20【每題1分】;多選題10【每題2分】;案例題4【共80分】。
二級建造師證有效期幾年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效期一般為3年,執證者不需要每六年重考一次,只需在證書每三年到期前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獲得繼續教育證明。這個證書便可繼續使用。
二級建造師年齡超過65周歲的不予注冊,且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效期一般為3年,所以二級建造師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者,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再次注冊者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