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承接工程范圍
對于二級建造師參加工程招投標或工程項目經理,是有一定的要求及規定的,超出工程承接施工管理范圍的,無法承接工程項目。
首先,二級建造師對應的有企業施工資質,比如說三級施工資質,只能承接六層以下的單體建筑,而二級施工總承包可以承接12層以下的建筑,而施工總稱一級資質可以承接更大的工程項目,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只要是工程都可以承接,而除了樓層高度外,建筑面積等也有相應的要求。
二級建造師參加工程招投標只能在三級資質和二級資質中使用,一級資質和特級總承包資質只能用一級建造師進行投標和擔當項目經理。
對于二級建造師承接工程范圍的規定如下;
【1】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因二級建造師只能在二級建筑企業和三級建筑企業任項目經理,所以最高可以承接二級企業能承擔的建筑工程,此外,二級建造師在使用的過程中還要和企業施工資質向結合,如何資質達不到要去,也是沒有辦法使用的,所以說資質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配合使用相互制約的,在不同的資質里,建造師可以發揮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