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初級會計證后需要繼續教育。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二、十三條: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即可折算為90學分。
一、參加繼續教育的人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六條: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1.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即會計職稱證書,包括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和高級會計職稱,即持有會計職稱證書的人員都需要參加會計繼續教育。
2. 雖然沒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但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二、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中的第六條進行了明文規定:
第六條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1. 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在獲得會計證書第二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
2. 沒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但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也是在從事會計工作的第二年進行繼續教育。
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各省份都不同,一般都是7月至12月末,具體時間依據當地財政部門規定。
三、如何進行繼續教育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二條、十三條規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