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了初級會計還要繼續教育。根據《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第六條規定: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因此,學員可以申請當年不需要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可從次年開始進行會計繼續教育的學習。同時由于會計繼續教育采取歸屬地原則,各位學員在進行繼續教育學習是應參考當地會計主管部門下發的通知要求進行學習。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