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開始進入備考狀態了,在我們復習之初,需要對整個科目進行一個全局的了解,這樣在學習的時候才會更加有的放矢,重點突出,下面是侯永斌老師總結的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各章節的考情分析。
第一章總論
作為全書開篇章節,一方面介紹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另一方面介紹了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的相關內容。雖然在考試中所占分值最多8%,但其內容影響至深,遠非所占分值可比。
考試變化:
除對“法律關系的客體”進行“優化”外,無其他重大調整。
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作為與會計工作“最相關”的法律制度,本章以《會計法》為主線,同時涵蓋了《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的內容。其目的是使初入會計行業的“菜鳥”們熟悉與會計工作相關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樹立法律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并為盡快修煉成“老鳥”打下堅實的基礎。
從考核角度看,本章因較為簡單所占的分值比重并不高,僅為10%。
考試變化:
“會計核算”部分進行了大規模的擴充,新增內容多來源于1996年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政部第98號),大量規定多適用于手工賬,對實際工作指導意義相對較弱,且與“初級會計實務”第一章的內容重疊,考生在“初級會計實務”中系統學習相關內容更易理解。
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支付結算既是會計工作的重點,也是考核的核心,是“非稅法篇”最重要的部分,在考試中所占分值15%。
考生務必花費一定的精力攻克“票據法”,你現在的付出會受益整個會計“考試”生涯。
考試變化:
1、“銀行結算賬戶核準制”正式退休;
2、托收承付“內部退休”。
第四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本章涉及內容之廣為各章之最。既有帶薪年休假、試用期、醫療期等大量時間性規定需要加以記憶,同時還有勞動補償、保險繳費金額等內容,需要準確理解并會計算。但好在本章內容貼近生活、貼近工作理解起來并不困難。同時學好本章對考生幫助尤深,無論是現在,還是再遙遠的未來,誰又能真正躲得開這份“合同”。
從考核上看,本章命題案例較多,尤其注重細節考察,在考試中所占分值15%。
考試變化:
1、調整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及“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
2、調整失業保險“單位將離職人員名單向社保機構備案的時間”及“失業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
第五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本章作為稅法開篇章節,一方面介紹稅法基本原理,以便為后續各章學習打下基礎,另一方面介紹了“十八稅”中最重要的兩大流轉稅??芍^處處是重點,在考試中所占分值20%。
考試變化:
1、新增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特殊規定;
2、調整小規模納稅人自開票規定;
3、按照2019年4月1日起執行的政策,調整增值稅稅率、扣除率;
4、新增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政策;
5、刪除購入不動產分兩年抵扣政策;
6、調整增值稅起征點。
第六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本章初學時感覺輕松愉悅,細品時發現后勁十足。只因企業所得稅本就為“十八稅”中底蘊最深的稅種。個人所得稅在進行綜合所得稅制改革后難度亦是有所提升,各類所得均有不同的計稅規則。
學習本章務求“二稅并重”,把握住基本概念和基本計算,是應對本章、保持“清醒”的關鍵,切勿“酒不醉人人自”。
本章在考試中所占分值18%。
考試變化:
一、企業所得稅部分
1、新增公益性捐贈“全額扣除”的特殊規定;
2、調整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的扣除標準;
3、新增“黨組織工作經費”的扣除標準;
4、在稅收優惠政策中新增和調整多項內容,包括:地方債券、鐵路債券、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取得利息的減免稅規定: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2免3減半”稅收優惠的延續政策;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5免”稅收優惠政策;制造業企業購入固定資產的加速折舊政策;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減計收入政策等。
二、個人所得稅部分
根據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細則》,進行了重大修訂和調整,具體包括:
1、調整“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納稅人的納稅義務”規定;
2、調整“所得來源地”的判定規定;
3、調整“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性補償收入”的計稅規定;
4、調整“證券經紀人、保險營銷員”展業成本的扣除比例;
5、調整“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規定;
6、新增“居民納稅人綜合所得分月或分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稅規定;
7、新增“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規定;
8、新增“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的計稅規定;
9、新增“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的計稅規定;
10、新增“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適用稅率”的規定;
11、調整“經營所得業主本人工資稅前扣除”的規定;
12、新增“擔保所的、受贈所得”的計稅規定;
13、調整“公益性捐贈全額扣除”的具體項目;
14、新增和調整多項稅收優惠政策;
15、調整“征收管理中有關自行申報”的具體規定。
第七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本章作為小稅種的集合,給人以“群芳共舞,百花爭艷”之感。在諸多小稅種群策群力之下,本章在考試中所占分值也達到了13%。
考試變化:
1、新增部分房產稅稅收優惠政策;
2、新增部分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政策;
3、耕地占用稅根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耕地占用稅法》重新編寫;
4、新增部分車船稅稅收優惠政策;
5、車輛購置稅根據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車輛購置稅》重新編寫;
6、調整關稅特殊貿易下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的確定方法。
第八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是《經濟法基礎》最低調的一章,在考試中所占分值也只有5%左右。程序法的內容本就不難,適當關注“時間規定”和“稅款征收”的相關內容即可。
考試變化:
1、新增稅收征管法的概念、性質和適用范圍;
2、新增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3、新增發票申領及增值稅發票領用分類分級管理規定;
4、新增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處罰規定,重新定義逃稅(原偷稅)、欠稅(原逃稅)補充相關處罰金額,調整抗稅的處罰金額;
5、新增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
6、刪除涉稅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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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經濟法基礎各章節考情總結
發表于:2019-11-22 16:23:46來源:數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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