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證報考條件學歷要求是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會計人員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力量,初級會計實行全國統一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