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共有四個科目,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合格標準按總分60%劃定。
中級安全工程師的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共有四科,包含三個基礎科目和一個專業科目,專業科目有七個類別。
3個基礎科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1個專業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
專業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專業(不包括消防安全)7個專業類別。
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客觀題;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觀題和客觀題混合。
中級安全工程師的分數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共有四科。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均為滿分的6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滿分100分,60分合格。
《安全生產管理》滿分100分,60分合格。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滿分100分,60分合格。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滿分100分,60分合格。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實行四年滾動管理方式,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要在連續四年內考全部科目并合格,才可以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符合免考一科報考條件的人員需要在連續三年之內通過剩余科目并取得合格,才可以獲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