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包括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和重新注冊。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怎么注冊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同意后,將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報送部門、省級注冊機構;中央企業總公司經安全監管總局認可,可以將本企業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直接報送安全監管總局;申請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2.部門、省級注冊機構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后,應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部門、省級注冊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將初步核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3.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部門、省級注冊機構以及中央企業總公司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復審并作出書面決定。準予注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并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冊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流程1、選擇合適的初審機構;
2、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審核后的個人證件照;
3、選擇注冊類別;
4、填寫聘用單位信息;
5、填寫繼續教育;
6、填寫工作經歷;
7、打印申請表(共兩頁),本人簽字,單位填寫并蓋章;
8、申請表前后兩頁連同有關材料拍照或掃描后上傳;
9、點擊提交,完成注冊申請;經初審、終審、部批準后制證,證書寄送初審機構,領證請聯系相應的初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