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有效期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1.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2.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3.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中級)。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部統一印制,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部共同用印,在全國范圍有效。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4個科目。
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