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安全工程師證書是全國通用的,初級安全工程師證書只在本省可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
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適用范圍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初級),該證書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是全國通用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國家對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按照專業類別進行注冊,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后方可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
注冊安全工程師工作內容1.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檢測檢驗、建設項目的安全評估、危害辨識或危險評價等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2.審核所在單位上報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報告。
3.參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并簽署意見。
4.參與重大危險源檢查、評估、監控,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和登記建檔工作。
5.參與編制安全規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的建議。